1、办公室:综合协调日常政务,负责文书档案、行政事务、资产财务、干部人事管理、党的建设及纪检、监察工作。
联系电话:0513—82106788 2、食品综合监督科: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。
联系电话:0513—82191788
3、药品综合监管科:按照事权划分原则,综合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及市场监督的相关职能。
联系电话:0513—82106798
4、药品稽查科(药品监督稽查大队):按照事权划分原则,监督抽查辖区内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的药品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,受理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案件的举报和投诉,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,负责对上级布置查处的产品质量案件进行调查处理。
联系电话:0513—82106899 |